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響應期間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保障工作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近年來一直關注社會需求,結合“三服務”活動,對省內有需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機構通過培訓、現場技術指導等形式提供技術支持,并通過清洗消毒效果衛生評價開展對應的質量控制工作,確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效果,保障運行衛生安全。
根據《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響應期間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辦〔2020〕90號)(下稱《通知》)要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需經過清洗、消毒及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能啟用。為進一步加強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效果質量控制,滿足社會需求,近期我中心聯合省預防醫學會,依據《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規范》(WS/T 396-2012)對多家向省預防醫學會提出申請的集中空調清洗消毒機構開展技術能力評估,并依據《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WS 394-2012)對其清洗消毒效果與質量進行評價,并對其中資料齊全、能力較強的7家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機構的從業人員進行了培訓(詳見省預防醫學會鏈接),促進了其理論水平與實踐能力的提升。
衛生學評價是規范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保障運行衛生安全的關鍵步驟,對評價機構有較高的要求。為滿足社會需求,保障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安全,省中心為多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的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開展了衛生學評價服務。
今后,我中心將繼續聯合省預防醫學會,采取培訓(在線/集中)、現場技術指導、衛生學評價等形式,對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效果進行質控和評價,為公共場所集中空調使用衛生與安全提供衛生保障。


